11月29日晨会,我校举行了法制宣传周启动仪式。初一(2)班卢紫敏同学进行了《法律就在我们身边》的主题发言,接着,教学处副主任曹秀兰老师就本次法制宣传周做了动员,希望所有同学能积极参与本次宣传周活动。最后,任继长校长做了重要讲话,要求每一位学生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小公民。
本次宣传周活动内容
1、11月29日(星期一)结合思想品德课中相关的法律知识,以班级为单位在初一、二年级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2、11月30日(星期二)开展文澜中学模拟法庭审判活动。
3、12月1日(星期三)学校法律社团开展一次学生制作法制宣传板展览和法律知识小报分发、张贴等宣传咨询活动。
4、12月2日(星期四)学校邀请儒毅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蒋慧青老师为学校部分学生进行一次主题为“法在身边”的法制讲座。
任继长校长寄语本次法制宣传周活动
附:法制宣传周动员讲话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早上好!
11月29日到12月5日,是我校的法制宣传周。根据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内容,结合我校学生实际,确定此次我校法制宣传周活动主题为“法在身边”。
也许有些同学会讲:我还小呢,讲法律还远着呢?那就错了,其实法律离我们很近,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则的总称。”简单的说法律就是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
我们中学生作为国家的公民,社会未来的主人样应该学法、知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孔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古人学习是为了提高自己,今人学习是为了炫耀于人、取悦于人。真正尊崇学问的君子,他的学习是为了心灵的建树,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知识、有教养,而且内心忠诚的公民。尊重道德法制的,就像我们每个人,走过街天桥,走人行横道,等待红灯,这些看来都会给我们的生活多多少少带来一点限制,但是当这点限制成为彼此尊重、和谐默契的时候,这些就成为社会安宁的保障。
孔子说:“君子怀德,小人怀土。君子怀刑,小人怀惠。”这里的“刑”就是指法度。就是说君子和小人每天心里惦记的事情是不同的。君子每天牵挂的是自己的道德修缮,小人则记惦的是自己的家乡;君子心中始终有一份规矩、法度,不得超越。小人则满脑子想着的是些小恩小惠,小便宜。“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少年儿童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所以特提出如下要求:
1、努力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努力学习我国《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文秘杂烩网律知识。合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清楚地知道我们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
2、热心宣传法律法规。我们要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影响身边的人,带动周围的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3、努力学习和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4、有宽广的胸怀。不因小事激化同学矛盾,不争强好胜,尽量避免和别人发生冲突,搞好团结。
从小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让法制扎根我们心中,自觉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去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和谐社会!
本次活动评选出“法制学习积极分子”、“法制宣传积极分子”、“法制实践积极分子”若干名。
本次活动由文澜中学团委、社政教研组、法律社团组织负责,由文澜中学通讯社负责通讯报道。
最后,预祝本周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