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的严肃性,使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的制作和使用更加规范,依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章程》原有相关规定和基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旗、队徽、红领巾和队干部标志是少先队组织和队员、队干部的象征和标志,是少先队的礼仪用品。各级少先队组织和每一个少先队员,都应当自觉地尊重和爱护它们。
二、 红领巾是少先队员的标志。少先队员应爱护红领巾,保持红领巾干净、整洁。
三、少先队员平时应佩戴红领巾。小学低年级少先队员佩戴小号红领巾,小学高年级和中学阶段的少先队员佩戴大号红领巾。
四、在天气炎热时,经大队委员会决议,除参加少先队的集会和活动外,可暂不佩戴红领巾,但应佩戴队徽徽章。少先队员佩戴队徽徽章时应注意安全。
五、少先队员离队时应珍藏红领巾和队徽徽章。
六、辅导员和参加少先队集会、活动的领导和嘉宾佩戴大号红领巾。
七、红领巾的正确结法是:
1.将红领巾披在肩上,钝角对准脊椎骨,右角放在左角下面,两角交叉;
2.将右角经过左角前面拉到右边,左角不动;
3.右角经左右两角交叉的空隙中拉出、抽紧。
八、 少先队干部应在佩戴红领巾的同时佩戴相应的标志。标志佩戴在左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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