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使师生自觉形成爱国必须先爱国旗,增强国旗意识。从而达到促进教师师德建设,提高学生思想品德之目的。特制定升国旗制度如下:
(一)仪式开始前要求:
1、每周一早晨7:30分必须准时到达升国旗地点。
2、要求教师要穿着整洁,学生必须佩戴红领巾,穿校服。
3、周二至周五,每天由国旗班负责升、降旗。(雨天除外)
4、全体师生集合要迅速,面向国旗方向整齐列队。
(二)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
介绍升旗手和护旗手,升旗手和护旗手在乐曲声中,走向旗台。
2、升旗
升旗奏国歌。国旗升起时,全体师生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有其它情况者,升旗时要停止活动,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少先队员要行队礼,待升国旗结束后,方可行动。
3、唱国歌
唱国歌时要看指挥唱齐,声音要洪亮。
4、国旗下的誓言
国旗下誓言由中队选出的优秀队员宣读或朗诵,誓言内容要具有时代性、时效性。
5、升旗仪式由少先队中队负责。
(三)升旗手、护旗手和指挥
每周由中队推选代表或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组成升国旗小队。
(四)降旗
1、少先队大队部每周一检查学生戴红领巾和按时到校情况。
2、大队委员检查每天国旗小队升降旗情况,雨雪天要随时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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