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勤纪律:
1、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培训。凡迟到2次或无故缺席一次者,按照团校考核不合格处理;
2、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必须由班主任签字后递交书面请假条,并在上课前提交团委;没有特殊情况,不准随意请假。
3、应有秩序、安静地提前入场完毕,并配合纪检人员完成签到工作。
二、日常纪律:
1、团校学员参加团校学习期间,一律穿校服,着装整洁,端正佩带校徽,初一、初二同学需佩戴红领巾或队徽,否则不得进入上课场所;
2、上课须带笔和笔记本,认真做好笔记,不得做与听课无关的事情。
3、按规定座位就座。上课时,不准随意讲话,不准离开座位随意走动,有任何情况举手报告。
三、考核纪律:
1、团委将结合每次出勤考核、日常考核给予每位学员一个综合考评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等,优秀比例不超过50%,如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团资格;
2、在团校学习期间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员不予结业,并取消的入团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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